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加强我市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建设,推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评选我市第四批百色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市域范围内,现有适合中小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教育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基(营)地须结合自身资源特点,已开发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具有相关资质并能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提供研学场所、住宿、餐饮等服务。
二、基地推荐条件
基地主要指各地各行业现有适合中小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教育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基地须结合自身资源特点,已开发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基地属于下列主题板块之一的单位。
1.优秀传统文化板块。包括旅游服务功能完善的文物保护单位、古籍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坚定学生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时代精神。
3.国情教育板块。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传统村落、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学生爱党爱国之情。
4.国防科工板块。包括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海洋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增强科学精神,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和国防意识。
5.自然生态板块。包括自然景区、城镇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文化遗产地、国家海洋公园、示范性农业基地、生态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
(二)具备承接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能力,能够结合单位资源特点,可同时接待至少200名以上学生集中开展活动。设计开发适合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学生,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课程不少于6个;学习目标明确、主题特色鲜明、富有教育功能;有适合中小学生研学实践需要的研学管理人员、课程实施指导人员及课程介绍。
(三)各项运行制度健全,保障与承载能力强。单位具备法
人资质,有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基地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有安全措施和保障能力,有安全警示标志、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
道,有监控系统,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
防护措施,有应急预案,近三年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基地应建立院前急救体系,配备非专业人员可以使用的心脏骤停
急救设备(aed)和其他急救设施。
(四)能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工作,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实施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单位周边交通便利,适宜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
(五)财务管理体制明确,内部保障机制健全,产权清晰,
运行良好,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注重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内部控制与财务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具备项目管理能力。
(六)近三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
(七)被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分别命名为“全国中小学生
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广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单位不再申报。
三、营地推荐条件
营地主要指具有承担一定规模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的活动组织、课程和线路研发、集中接待、协调服务等功能,能够为
广大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提供集中食宿和交通等服务的单位。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已获评审认定的市级研学实践教育营地,优先推荐具有行政管理部门认证资质的公益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实践基地等。
(二)基础设施完备,营地场馆布局科学合理、容量充足,教学仪器、工具、设施设备性能完好。
(三)研学实践教育资源丰富,开发合理。营地能够满足学生2—7天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需求。周边有若干个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或教育资源,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和线路设计科学,有多个不同主题,适合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且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研学实践课程和线路,课程不少于14个,线路不少于3条,能够实现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育人目标。建设可供学生进行素质拓展的区域,配套必要的设施设备。
(四)师资队伍健全,业务能力较强。有从事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专职队伍,设计规划研学实践课程和线路,能够组织中小学生集体实践教育,开展研究性学习,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劳动实践深度融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各项运行制度健全,保障与承载能力强。单位正常安全运行 1 年以上;房屋、水电、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环境整洁、卫生良好,能够满足正常运行需要;能够同时接待至少500名学生集中食宿;所在地交通便利,能够提供满足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交通需求;内部具备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周边有医院;有安全措施和保障能力,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有安全警示标志、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有24小时、无死角的监控系统,有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措施,有应急预案,从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营地应建立院前急救体系,配备非专业人员可以使用的心脏骤停急救设备(aed)和其他急救设施。
(六)领导班子政治素质高、统筹协调能力强,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备。有专门机构(专人)负责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接待流程、接待方案和活动开支情况长期公开。
(七)财务管理体制明确,内部保障机制健全,产权清晰,运行良好,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注重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内部控制与财务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具备项目管理能力。
(八)近三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
(九)被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分别命名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广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的单位不再申报。
四、申报数量
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实际,至少推荐申报3个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营)地,并报送《第四批百色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3)。
五、报送材料
(一)申报表。申报单位申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提交《第四批百色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1);申报单位申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提交《第四批百色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申报表》(附件2)。
(二)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对照评选标准提供证明文本
资料以及5分钟内基(营)地微视频介绍资料。报送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视频介绍放置u盘,分类整理后一并报送。
六、评审程序
(一)单位申报。各单位根据要求,于10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上报属地县(市、区)教育局。
(二)县级初审。各县(市、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照基(营)地评选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做好现场核实并作记录,形成实地核查意见,签具初步审核和推荐意见。并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上报市教育局。
(三)市级认定。11月初,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对基(营)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经过审核的基(营)地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百色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
七、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遴选推荐本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
(二)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材料,包含盖章版的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以邮寄形式报送我局基础教育科。邮寄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前程路和百高路交汇处百色市教育局206室,联系人及电话:班彬昀,2820631。
附件:1.第四批百色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2.第四批百色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申报表
3.第四批百色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名单汇总表
百色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1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