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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教通〔2023〕133号百色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百色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j9九游

2023-11-29 16:30     来源:百色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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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民办学校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现将《2023年百色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百色市教育局           

20231124日          

2023年百色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民办学校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年度检查范围

202311月前,经市和各县(市、区)教育审批部门批准成立、具有合法有效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包括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二、年度检查内容

(一)幼儿园。参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桂教民办〔202110)、《百色市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评分标准(试行)》的要求开展年度检查,年度检查内容包括法人治理、办学条件、安全卫生、办学行为、教职工队伍、资产与财务管理等情况。

()中小学。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办中小学 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40) 《百色市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评分标准(试行)》的内容要求开展年度检查。年度检查内容包括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办学条件、依法治校、财务资产管理、办学行为、师生权益。

()中等职业学校。参照《百色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年度 检查评分标准(试行)》的内容要求开展年度检查。年度检查内容包括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办学条件、依法治校、财务资产管理、办学行为、师生权益。

三、年度检查方式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年度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教育行 政管理部门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先由学校自查,再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逐一审查年度检查材料和实地检查。

()市教育局对市直属民办学校进行年度检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对辖区的民办学校进行年度检查,包含民办幼儿园、中小学学校,不包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四、年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市教育局成立年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民办学校的年度检查工作。

组 长:陈诗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马  力  市教育局一级调研员

副组长:付永伦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成 员:龙光毅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潘庄安  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负责人

       苏福友  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

       邹光亮  市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杨乔云  市教育局财基科科长

       聂志伟  市教育局安稳科负责人

       罗茜文  市电教仪器站负责人

       赵国尤  市教育项目与学校后勤管理中心负责人

       王小东  市教育督导中心负责人

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五、年度检查时间安排

年度检查时间为202312 月至20244月,分六个阶段进行。

()工作布置阶段(2023121日前)

市教育局制定《2023年百色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并下发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相关民办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方案》要求制定年度检查方案,并做好本辖区学校的年度检查工作。

()学校自评上报阶段(2024125日前)

各学校按照本通知年度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如实 开展自评评分、撰写自评报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相关材料上报要求如下:

1.市直属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材料(自评评分表、佐证材料) 上报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上报邮箱:7762846213@163.com, 联系人:罗荣港,联系电话:2838296

2.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检查材料(自评评分表、佐证材料) 上报至市职教发展中心,上报邮箱:a2846217@163.com; 联系人:李彩妮,联系电话:2846219

3.各县(市、区)辖区内民办学校根据辖区县(市、区)教育局要求报送年度检查材料。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检查评估阶段(2024315)

1.材料审核。市、县(市、区)教育局成立评审小组将对年度检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整改意见年度检查存在问题的学校要按照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整改情况,逾期不报的视为2023年年度检查不合格。

2.实地现场评估。市、各县(市、区)教育局评审小组对相 关民办学校进行现场评估。通过现场观察、资料查阅、召开教师及家长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对学校党的建设、办学条件、依法治校、财务资产管理、办学行为、师生权益等情况及执行上级工作要求情况进行核查评审,最后根据权重指标进行量化评分。对年检中发现学校存在以下问题的,视情节轻重将其年检结论直接认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或实际办学场所与办学许可 证不符的;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地址、类别或举办者未进行有效变更的。

2)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年检的。

3)党建工作进章程没有落实到位、教师信教或宗教进校园事件的、决策机构没有备案且没有上报材料的。

4)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群众举报投诉较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或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情况等;未按规定开足开齐课程或随意增减课程的。

5)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骗取钱财的;存在严重违规招生行为的。

6)未按要求安装一键式报警及视频监控系统装置,未予公安部门联网的,本年度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7)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严重违反师德师风事件,拒绝整改或未落实整改措施的。

8)新建房屋未能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消防验收证明的。

9)存在乱收费行为,违规抽逃办学资金、挪用办学经费、拖欠教师工资的。

10)财务人员未实行亲属回避制度,未提交学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管理混乱的。

3.形成检查评估结果并公示。市、各县(市、区)教育局评审小综合形成检查评估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公布年度检查结果(2024410日前)

各县(市、区)教育局公布辖区内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 段的年检结果。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将辖区民办普通高中初 评结果以文件形式上报市教育局,上报邮箱:7762846213@163.com。 市教育局对相关县(市、区)的民办普通高中初评结果进行抽查复检,复检无异议后公布全市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检查结果。

()年度检查结果运用(2024420日前)

年度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年度检查结果“合格”的民办学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其《办学许可证》(副本)上签署年度检查结果并盖章。市直属学校、各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由市教育局签署年度检查结果并 盖章,其他类民办学校()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签署年度检查结果并盖章。

年度检查结果“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报送整改报告申请复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复查合格后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上签署年度检查复查结果并盖章。

年度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民办学校暂停招生。

()年度检查工作总结(2024430日前)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善于发 掘亮点并推广运用,要正视问题,认真落实整改。积极推动民办 年度检查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促进民办学校的高质量发展。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将年度检查总结、辖区内民办学校年度 检查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6)上报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上报邮箱:7762846213@163.com

六、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民办学校的年度检查工作,制定具体的年度检查实施方案,要深入实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年度检查。

()严格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根据《方案》 的要求开展年度检查工作,按程序及要求做好材料审核、现场评 估、公示、结果发布、结果运用、年度检查工作总结等工作,并按照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严守纪律。各年度检查评审组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在年度检查工作中要做到严明、公正,不能影响民办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秩序。

()加强督导。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 会办公室要加强对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的督导检查,督查结果作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附件:1.百色市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评分标准(试行)

      2.百色市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评分标准(试行)

      3.百色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检查评分标准(试行)

      4.2023年百色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自我鉴定表

      5.2023年百色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评估认定表

      6.2023年百色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认定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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